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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石油

美孚石油(Standard Oil)

也称标准石油,是美国历史中一家强大的、综合石油生产、提炼、运输与营销的公司。在1870年以有限公司的形式在俄亥俄州成立,在1911年被美国最高法院拆解前,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和主要的托拉斯,也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最大规模的跨国公司之一。标准石油公司的创始人是约翰·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标准石油因为高效率与负责任建立最初的市场地位。在当时,大部分公司将汽油倒入河流,但是标准石油将它们用作自家机器的燃料。在当时,大部分公司的炼油厂的废料堆积如山,但是洛克菲勒找到卖掉它们的方法。一度控制了美国90%以上的输油管道和炼油厂。1882年,标准石油掌控了全美国超过80%的石油开发到运输,当时的标准石油集团的掌门人可以骄傲的说一句,美国卖出的八盏油灯中有七盏是来自标准石油。后来,政府用了近20年时间,才最终打破了标准石油公司的垄断局面。雪佛龙公司(CVX)、埃克森美孚公司(XOM)和康菲石油公司(COP)都是由于打破垄断而产生的遗留公司。

标准石油的产量增长得非常快,以至于美国市场很快饱和,所以公司开始展望海外市场。在1890年代末,公司开始向拥有4亿人口的中国售卖煤油,用作油灯的燃料。标准石油中文商标采用了“美孚”,意为美丽与可靠。它也在生产的锡灯上使用“美孚”商标,这些锡灯价格低,以鼓励中国百姓放弃使用菜油灯,使用煤油灯。此举获得了积极反应,中国成为标准石油在亚洲的最大市场

最危险的市场经济,由于某个企业独家垄断了市场销售,消费者几乎没有其它可以选择的余地,而垄断企业往往也能不思进取也可获取大量的利润。当时的美国就面临着这种最危险的垄断型市场经济,石油有着标准石油、汽车有着福特以及金融行业有着摩根联盟,这几乎堵死了整个美国上层的准入通道。

随着底层以及中产阶级越发不满以及垄断大亨们逐渐露出贪婪的獠牙,美国政府终于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案。1890年,美国国会批准通过了《谢费尔曼反托拉斯法案》,其中内容包含了禁止以垄断协议或独占市场的行为,并且任何独家交易、价格歧视等非合法市场竞争也都将不被允许。

最早对标准石油发起舆论攻击的是《麦克卢尔》报纸的一名女记者,这位叫做艾达塔贝尔的记者父亲将一生的精力都放在了油田上,而艾达的童年也几乎是在油田中成长的,但随着标准石油的挤压,艾达父亲的石油企业遭到了强行兼并,其一生心血都被标准石油给强行夺走了。

这名女记者在报纸上用了八百页的调查报告指控标准石油的非法垄断行为,而经过女记者的控诉,大量的美国民众开始为声讨标准石油的垄断行为。

如果说普通的美国民众反对的声音,托拉斯巨头还能安然无视的话,当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上台后,这些习惯了躺着赚钱的托拉斯巨头才开始感到紧张。

西奥多罗斯福是个彻底的反垄断主义者,他在总统选举的时候就给过选民承诺,在他上台后将会拆分这些长期处于垄断地位的托拉斯企业。

西奥多罗斯福确实为选民负责了,1906年在罗斯福政府的支持下,路易斯联邦巡回法院发起了对标准石油公司的托拉斯指控,法院认为标准石油已经严重超过了托拉斯巨头的标准。最终在1909年,这个垄断了美国超过九成石油产业链的托拉斯企业,终于在法院的判决正式被解散,而在经过多方商议后最终垄断石油行业多年的标准石油被拆分为三十四个独立的石油公司。

标准石油拆解后的七个主要继承公司

而美国联邦政府也趁热打铁,于1914年再次出台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以及《克莱顿反托拉斯法》,这两部新出炉的法案则是《谢费尔曼反托拉斯法案》的补充,它再次补充了触发垄断企业的最低标准,为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托拉斯企业的彻底死心。

而有了垄断了整个石油产业链的巨型托拉斯被拆分的先例,许多美国企业也开始纷纷自查,如果触及到了反托拉斯法的底线,则会想办法以拆分公司等形式向美国政府低头。即使是垄断了大半个美国金融业的摩根联盟也不能幸免,最终摩根家族也选择向反托拉斯法妥协,选择了将摩根财团拆分为摩根士丹利以及摩根公司。

总得来说,美国政府成功扼住了托拉斯企业的咽喉,再也没有托拉斯企业敢在美国政府头上作妖。而为了进一步堵死托拉斯企业的路,美国政府又相继出台了《米勒——泰丁法案》、《惠勒——李法案》以及《塞勒——凯孚尔法案》,托拉斯企业在美国再也没有生存的土壤。

许多人原本以为解散标准石油公司是对洛克菲勒的惩罚,但他们在后来发现这其实是他的商业生涯中的一桩莫大幸事。确切地说,洛克菲勒虽然在反托拉斯案中输了官司,却差一点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拥有10亿美元家产的富翁。老约翰·D·洛克菲勒拥有标准石油公司四分之一的股份,并在新成立的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里继续拥有四分之一股份,同事还拥有分割出去的33家子公司的四分之一股份。这还不包括他捐赠给教育委员会、芝加哥大学以及其它受助机构的股票。

1912年12月1日,被拆离的这些子公司的股票开始上市交易(老约翰·D·洛克菲勒一直拒绝让标准石油公司在纽约证交所挂牌上市),投资者们热情抢购,并把这些股票的价格推升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水平。从1912年1月到10月,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的股指从360点猛涨到595点,纽约标准石油公司的股指从260点涨到580点,印第安纳标准石油公司的股指则从3500点涨到9500点。凭借扶摇直上的股票价格,老约翰·D·洛克菲勒的个人资产总额在1913年达到顶点—9亿美元。在世界财富头把交椅的争夺中,老约翰·D·洛克菲勒把安德鲁·卡内基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他的财产总额至少比卡内基多1倍(由于两人都提供大量慈善捐赠,因此很难进行准确的比较)。

从标准石油公司分离出来的新公司中,有5家跻身美国200强,在洛克菲勒去世60年之后,有4家跻身全球50家大公司,他们是: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即后来的埃克森石油公司)、纽约标准石油公司(即后来的美孚石油公司)、印第安那标准石油公司(即后来的阿莫科石油公司)、加利福尼亚标准石油公司(即后来的谢夫隆石油公司)大西洋炼油公司(即后来的太阳石油公司)、大陆石油公司(现在属于杜邦公司)以及切斯特罗—旁氏公司。埃克森、美孚和谢夫隆后来跻身世界石油业的七大集团。英国石油公司(BP)也算得上他们的姐妹公司,因为它在后来兼并了俄亥俄标准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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